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的通知》(学位办〔2008〕50号)、《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08年10月制订)》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板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学位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位信息报送的软件
学位信息报送软件改用网络版,网址为:http://graduate.ahnu.edu.cn/degree,具体使用方法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通知学生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从上述网址下载《使用手册》。
二、学位信息报送数据结构的变化及要求
调整后的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见《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08年10月制订)》。请各有关学院、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教育、自考和函授等)做好学位信息报送工作的准备,按照上述相关文件要求,收集、审核所有要求报送的数据信息,从2008年9月1日授学位起,各单位报送的数据须完整和准确无误,所有学位信息必须有学位获得者亲笔签字的“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信息确认书”。
三、关于生僻字
如果姓名、论文题目等存在系统无法输入的生僻字,请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并请学生上报所在学院(单位),由学院统一将所有存在生僻字的信息一一对应列出书面清单,并加盖公章,报研究生学院。书面材料中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学位证书号、学位类别、专业等内容。
四、关于电子照片
照片作为学位获得者的特征信息是学位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必须使用教育部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电子注册的照片,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送的学位信息中的电子照片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的蓝色背景照片。
全日制在校生学历学位获得者直接使用学历电子注册电子照片上报,其他人员(高师、教育硕士及同等学力人员)照片统一由研究生学院采集。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费按15元/人收取。拍摄时不要穿接近肤色(黄、浅黄、土色等)及拍摄背景(蓝色)的服装,不戴围巾,不穿长毛领子外衣,免冠,不戴变色眼镜和墨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核、提交数据时间
根据文件要求:将原来的按学年度上报改为按学期上报,为此,根据我校的寒暑假情况,确定为每年的元月8日前提交上年12月授学位的学位信息,每年的7月8日前提交当年6月授学位的学位信息(周末则顺延)。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整、准确、规范地报送学位信息及“学位授予信息确认书”。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汇总审核各学院、各单位提交的数据,统一报送省学位办。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