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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12-23   点击量: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处[201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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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全面推进岗位设置与管理改革工作,现就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学校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积极推进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增强教职工岗位意识、绩效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
    二、考核办法
    各单位根据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暂行)》(校人字[2010]98号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2010年的年度考核办法,报人事处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2010年12月24日前,各单位制定并上报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布置201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2010年12月22日—12月24日,人事处与各单位核对参加本年度考核人数,测算并下达各单位优秀指标;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考核有关材料。
    (三)2010年12月25日—12月29日,各单位组织教职工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四)2010年12月29日—12月31日,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教职工考核表、教学分-教科研分详表(附件一的纸质版)、不合格人员说明材料、考核工作总结、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附件二)纸质一份报人事处,另将电子版的《教学分-教科研分详表》(附件一的电子版)、《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花名册》的Excel电子文档发至wangbiao@mail.ahnu.edu.cn或粘贴到ftp://172.16.27.3中各单位报送考勤文档里)。
    (五)人事处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报学校年度考核领导组审核。
    四、几点要求:
    (一)2010年是试行岗位设置与管理改革的第一年,也是首次按照岗位职责试行绩效考核的第一年。进行全员年度考核是岗位聘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务请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体教职工要认真总结、如实填报。
    (二)2010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控制在各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 %以内。
    (三)2010年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均在现工作单位参加考核;校机关各部门“双肩挑”人员,在机关参加考核;受聘于皖江学院的人员在皖江学院参加考核;待聘人员一年内累计待聘时间超过3个月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四)2010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如参加考核,不评定为优秀等次;2010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以前无工作经历),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五)各单位要公开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应在《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意见”栏签署意见,对拒不签字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应上报有关说明材料。
    
    附件一:《2010年教学分-教科研分详表》(纸质、电子版)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2010年教学分-教科研分详表(纸质、电子版).xls    
   


附件=>附件1:2010年教学分-教科研分详表(纸质、电子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