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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八讲暨研究生学术活动月“大先生”讲堂:秦汉乡里民众居住形态与迁移流动治理(中国社会科学院 卜宪群研究员)

编辑:刘丽 预审:韩家炳 终审:韩家炳发布时间:2025-04-11   点击量:


本网讯(历史学院 陈睿峻 )4月9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卜宪群应历史学院邀请,于花津校区文典楼B108作了题为《秦汉乡里民众居住形态与迁移流动治理》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历史学院院长刘道胜主持,百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研究从厘清概念开始,作为基层单位的“里”在春秋末期发生了转变。卜宪群教授首先考据了秦汉以前的“里、聚、邑”的概念,指出里的基本属性在春秋末期发生了转变,其自然聚落属性让位于国家基层组织属性。秦汉国家在继承春秋战国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里的地域组织属性,建立起对民众的控制体系和配套的小家庭制度。

卜宪群教授指出,尽管秦汉国家加强了对基层人口流动迁移的管理,但秦汉社会并不是静态的,也存在一定规模的人口流动现象。卜宪群教授将其分为“政治性迁移与人口流动”“贫困、灾害、剥削压迫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口流动”和“职业性迁移流动”三种类型。除地域流动之外,卜宪群教授对乡里居民的职业流动也给予了关注,指出他们的职业选择呈现多元化的特点。

随后,卜宪群教授进一步讨论了秦汉国家人口迁移流动与国家治理的情况。对于秦汉国家乡里治理,他认为秦汉的里具有结构复杂、自然形成和人为规划并存的特点;对于秦汉国家的移动人口治理,他分别讨论了三种人口移动类型的治理措施,认为秦汉国家总体上对人口迁移流动实行严格限制的政策。

最后,卜宪群教授进行了总结。他认为秦汉继承了战国以来的管控传统,以里伍管控民众流动。乡里民众有一定空间流动与职业选择自由,但受政府多方面严格制约。总之,秦汉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郡县制国家。

互动环节中,在场师生围绕汉初移民是否具有弱化秦人势力的目的、秦汉乡里制度形成之前的基层治理组织形式、在中国是否也存在农村公社阶段和对于本科生历史学习的建议等方面踊跃提问,卜宪群教授对这些问题做了细致的回答,与在场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他鼓励大家要“下苦功、广读书、勤动笔”,传承师大历史系优良传统。

讲座结束后,刘道胜院长对卜宪群教授的莅临指导表达了感谢,高度评价本场讲座是一次引人深思的学术盛宴,并进行了总结。刘道胜院长鼓励在场师生,刻苦用功,不断进取。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