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姜礼范 图/陈睿峻 姜礼范)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普及《民法典》知识,5月22日下午,历史学院赴镜湖区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开展《民法典》教育实践活动。本次活动由专职辅导员、学术型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吕永鑫带队,学院4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参与。
法庭上,同学们有序就座。书记员核对完当事人身份后,审判长敲下法槌正式开庭。此次案件是一起机动车碰撞非机动车的民事诉讼案件,本案关键在于赔偿责任的分配问题。两方依次阐述观点,围绕是否赔偿误工费这一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适时要求原告、被告后续进一步出示证据。
闭庭后,吕永鑫现场开展法律意识教育主题班会。他指出,《民法典》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典,大学生需多了解、多学习,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吕永鑫谈到,近期兼职欠薪、网络诈骗、校园贷等一系列民事案件频发,部分在校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出现损失甚至卷入诉讼。作为学生,既要在日常生活中践行道德规范,杜绝违法犯罪行为;也要培养法治意识,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倡导广大学生学会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坚决做到不触碰法律底线,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好青年。
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是人生中第一次走进法庭,心中既紧张又激动;案件审理过程充满了理性与秩序,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案件中的举证质证环节,正是法治公平精神的直接体现。
此次赴法院旁听案件审理,不仅是一次了解审理案件过程的“观影”,更是一次对法治精神的深刻体验与感悟,活动使得历史学院学生近距离学习法律知识、感悟司法实践,有利于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并遵守践行《民法典》,规范自身行为,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