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谢佳丽 预审:王月 终审:王月 发布日期:2026-10-20 浏览次数:
本网讯(图/魏子涵 文/张雨嫣)为帮助2026级学生深入了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合理规划大学学业与课外实践,10月19日晚,历史学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在望道楼E201、E202、E203、E204教室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题宣讲会,系统讲解“第二课堂”学分获取渠道、课程类别及认定标准。
宣讲会围绕“第二课堂”学分内涵展开说明。该学分根据学生选修“第二课堂”课程情况及所获奖项成果,经审核确认后予以认定,是开展学生学年综合测评的重要依据。“第二课堂”分为活动类与课程类两大类型,其中活动类项目不计入“第二课堂”学分;课程类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课程。Ⅰ类课程为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Ⅱ类课程为学校认定的B、C类学科竞赛,学校本科生科研论文、发明专利、文化创意“三项大赛”,以及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书法比赛、演讲比赛;Ⅲ类课程为其他“第二课堂”课程。

围绕学分构成与认定要求,宣讲会介绍,“第二课堂”学分包含基础学分与发展学分两类,全部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前三个学年通过“第二课堂”累计修满基础学分6分,且每个模块至少获得1.2分、完成限定选修课程的,该要求纳入毕业条件。基础学分依据学生完成“第二课堂”课程累计学时数折算,每完成4个学时折算基础学分0.1分。本科生在前三个学年中,每学年“第二课堂”基础学分至少获得2学分,每个课程模块至少获得0.4学分,且完成限定选修课程的,视为本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达标,可作为参加本学年学校各类评奖评优的基础条件。发展学分依据学生参加“第二课堂”课程所获奖项,以及在科研项目、论文论著、知识产权、艺术演出、体育竞技、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进行折算;本科生每学年发展学分由其在学年内取得的三项最突出成果累计计算,三项累计分数不超过3分。
本次宣讲会帮助2026级学生系统掌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规则,为其合理规划学业、参与五育活动提供指引,也为学院推进“第二课堂”相关工作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