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30号),《安徽师范大学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校教字〔2024〕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 长:顾凌 刘道胜
副组长:丁修真 宫超
成 员:韩家炳 王月 王闯闯 韩雪 舒斌
2.职责
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分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确定、工作中出现异议或申诉情况处理等。
(二)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 长:马陵合
成 员:郑小春 刘道胜 汪效驷 韩家炳 白春晓 奚庆庆
2.职责
负责对本院申请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及发明专利授权等情况进行审核鉴定,从严把握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
二、推免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荐规则
(一)分专业推免人数分配规则
1.普通类
具体名额分配按基础指标、综合指标两个类别进行。
(1)基础指标:学校下达的普通类基础指标名额除以学院2025届本科预计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与定向生)总数再乘以专业2025届本科预计毕业学生数(不含专升本与定向生),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首先取整数,再按小数点后数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位成1个名额,直至用完全部基础指标为止,整数名额加进位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如同一专业的不同教学班任课教师不同,则该专业在完成基础指标与综合指标分配后,以各教学班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开展推免工作,分配规则参照基础指标执行)。
(2)综合指标:根据学校按照1个名额/省一类高峰学科、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名额/个)、六卓越一拔尖(1个名额/个)、学科竞赛成绩全校排名前3的学院(1个名额/学院)分配至学院的规则,学院将相应指标下达给历史学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名额)。综合指标的分配规则参照基础指标分配规则执行。
2.专项推免计划类
(1)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推荐名额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2)硕师计划:选拔部分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师范专业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硕师计划研究生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约并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同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符合条件者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推荐名额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分专业执行。
(二)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清单
纳入推免排名课程,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具体清单见附件2、附件3。
(三)综合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设置“综合成绩”作为推免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0.1。
前三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成绩(以下简称“推免课程”)按加权计算排序(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对应分值(得分最高的一项)/100,且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1.普通类: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3.硕师计划:自愿报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用人单位。
(四)推免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定向业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同时满足的有关要求
(1)普通类(须同时满足)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推免单位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0.1。
①前三年推免课程成绩按加权计算(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该专业前35%(含35%)。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计算方式为:前三年推免课程成绩=(z1m1δ1+z2m2δ2+……+znmnδn)/(m1+m2+……+mn)。
其中:zn为第n门课程的成绩,mn为第n门课程的学分数,δn为第n门课程的权重系数。若课程权重系数无特殊规定,δn设为常量1。
推免课程成绩计分说明:
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若为五级记分,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0分的标准计算;若为二级记分,按合格=85分、不合格=0分的标准计算;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纳入智育素质成绩;重考按原考试成绩计,缓考按缓考成绩计,重修成绩不计。
②前三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测评单位前35%(含35%)。
计算方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年基础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15%+前三年智育测评成绩×75%+前三年发展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10%。
智育素质测评成绩=(z1m1δ1+z2m2δ2+……+znmnδn)/(m1+m2+……+mn)。
其中:zn为第n门课程的成绩,mn为第n门课程的学分数,δn为第n门课程的权重系数。若课程权重系数无特殊规定,δn设为常量1。
计分说明:
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若为五级记分,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0分的标准计算;若为二级记分,按合格=85分、不合格=0分的标准计算;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纳入智育素质成绩;重考按原考试成绩计,缓考按缓考成绩计,重修成绩不计。
③非外国语学院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低于355分),外国语学院学生要求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或相当等级)。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不低于上述最低要求的标准。
④学术专长成绩=学术专长对应分值(得分最高的一项)/100,且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具体加分细则见附件5和附件6。学术专长成绩原则上仅限:①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发表在《安微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2〕2号)文件发布的“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期刊分类C2及以上期刊;②作为主力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不含省级赛或国家级赛事省级选拔赛和区域性比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只认定排名前4的成员;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业绩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5号)文件,学科竞赛限“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3版)”中奖励类别为B2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体育类竞赛限B1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③以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有正式的证书或文件,学术论文必须已见刊发表或有正式的录用通知,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④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
(五)学生学术专长成绩加分审核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术专长加分材料。学院成立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学生申请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组织审核鉴定,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从严把握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给出明确意见并签字存档,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对于因学术专长成绩加分而进入正式名单的,须同时公示其学术成果,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核。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工作程序
(一)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学术专长成绩、综合测评成绩、遵规守纪情况、英语四级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情况复核时间安排。
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复核,具体由教学办阮丽丽负责;学术专长成绩、综合测评排名、遵规守纪情况、英语四级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情况由孙黎丽、韩雪和舒斌复核,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并报学院工作小组备案。
(二)学院推免工作安排(进度以学校文件为准)
1.学院完成分专业推免课程成绩计算并进行排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布。
2.学院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学生学术专长加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名额分配方案,完成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确定拟推荐名单(正式及候补),推荐要求如下。
普通类:学院分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划定2—3人。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由学生自愿报名,分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划定2—3人。
3.拟推荐名单(正式及候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示。
(三)推免信息公开(公告、公示网址和学院张贴地址,公告公示内容、时长等)。
1.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名单无效)。
2.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综合成绩及排名、推免课程加权成绩及排名、学术专长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外国语学院学生相应语种专业等级考试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推荐类别(正式、候补)。
3.公示地点:https://history.ahnu.edu.cn/tmzl.htm(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推免专栏)
公告栏位置:文典楼历史学院一楼公示栏
(四)监督机制(异议申诉渠道及处理流程)。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在接受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果并反馈,申诉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申诉,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以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办公地点:文典楼B523办公室,电话:0553-5910606,邮箱:490207399@qq.com)。
历史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