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4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历史与社会学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历史与社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学校重要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行政办公楼402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
(二)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历史与社会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
(四)电子信箱:xcz202011@163.com;
(五)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3-5910407,手机:13955334085(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安徽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