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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学年奖励信息采集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11-17   点击量:

各本科班:

    根据学生处安排,学年电子注册中奖励信息表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班抓紧时间,按要求认真填写奖励信息表信息登记表。

    附:填表说明
         安徽师范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奖励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

                                                         社会学院 2009年11月17日

关于学年电子注册中奖励信息表信息采集说明 

    奖励信息表记录学生在校期间所受奖励信息,该表由各学院填写,学生处汇总,教务处上报。学院须提供电子表格(excel)和纸质文档,其中纸质文档需由经办人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表结构(见excel文档)样式举例:

学号

姓名

奖励类型

奖励日期

奖励名目

奖励原因

0801001

张三

奖励

20080512

校级

三好学生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学号和姓名是识别学生身份的唯一标识,学号、姓名必须与学生实际信息完全一致,姓名之间不用空格。2、奖励类型栏中填写奖励
3、奖励日期栏填写奖励实际发生的日期,即以奖励发文日期或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奖励统计的时间段为200871日至2009630日,日期的格式为yyyymmdd例如0080930
4、奖励名目栏中应填写校级、部级、国家级,不允许自定义。
5、奖励原因栏填写一律以“其他原因”四个字开头,而且长度需控制在25个字以内。
6、学院只需填写学生在校级、省级或国家级活动中获得的奖励信息,凡是由校学生处和团委集中评定的奖励,如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信息,各学院无需填写。
7、同一名学生获多次奖励的,分行填写,不得合并单元格。
8、表格中所填写的各项信息须准确无误,不得缺项,凡是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学号和姓名比对错误的一律不上报,后果由学院填报人负责。
9、请务必于1122日之前将该表报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5910091,邮箱:bxqxgb@mail.ahnu.edu.cn


附件=>学生奖励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