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花津河等校园水域游泳或垂钓的通告
各学院、各部门: 随着夏季来临,天气渐热,近来发现花津河等校园水域有垂钓现象,这不仅给校园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而且也给垂钓者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为了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1、严禁在花津河等校园水域游泳或垂钓。 2、对不听劝阻的垂钓者一律没收垂钓渔具;对不听劝阻的游泳者交与所在单位或属地派出所处理。 3、擅自到花津河等水域游泳或垂钓者,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4、请广大同学和老师爱护校园、保护环境、珍惜生命,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保 卫 处
后勤集团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