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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第十二届朱敬文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02-26   点击量:

关于做好研究生第十二届朱敬文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研究生第十二届朱敬文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条件,严格程序。

三、评选名额

1、朱敬文特别奖学金3人,每人8000元。

2、朱敬文奖学金25人,每人2000元。

3、朱敬文助学金17人,每人1500元。

四、评审条件

(一)朱敬文奖学金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国家的教育和建设事业做贡献。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品德优良,品行端正。

4、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科研成果方面,应当体现出硕士生的水平,在校学习期间,文科学生至少有两篇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科学生至少有一篇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获得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文科学生至少有三篇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科学生至少有两篇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在学校各项评优中不能重复使用。

关于成绩的界定:09级学生计第1学期成绩,08级学生计第1学年及第3学期成绩,07级学生计第2学年及第5学期成绩。

(二)朱敬文助学金评审条件

热爱祖国,立志成才,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朱敬文助学金。

1、由于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经济收入中断,学习和生活困难者。

2、因发生火灾、伤亡、恶性疾病及其他意外情况等,致使家庭经济条件恶化,学习和生活困难者。

3、在校月收入低于芜湖地区最低生活水准线,本人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无力支付者。

五、时间安排

1226-32日,各学院宣传动员,核定成绩,评议推荐,填写表格,确定初步名单。

232日下午400前,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送至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sjban@mail.ahnu.edu.cn,逾期视作放弃。

33月上旬,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选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获得者。

43月中旬,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召开推荐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及时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照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欠费及被查出有违纪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朱敬文奖(助)学金的设立宗旨,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奋发进取,推动校风学风建设。

4、申请朱敬文奖学金需提交成果复印件(含杂志封面、封底、目录)。

 

附件:1、第十二届朱敬文奖(助)学金推荐限额一览表

2、学院上报的材料清单

3、学院推荐朱敬文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安徽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研究生)审批表

5、安徽师范大学朱敬文助学金(研究生)审批表

   6、曾获得朱敬文奖助学金的200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去向统计表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学院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附件:第十二届朱敬文奖(助)学金评选有关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