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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02-24   点击量:
安徽省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为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切实抓好后备干部的源头和基础工作,鼓励和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链,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选调一批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1、选调范围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省外重点高校(见附件1)安徽生源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教学院、网络学院、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省外高校本科生参加选调的,所学专业应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文科类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和审计学等专业,理工科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和林学等专业;研究生参加选调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2、选调数量

    计划选调400名,其中非定向分配到基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70名,定向分配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检察院30名。非定向计划面向省内高校选调300名,面向省外高校选调70名(男49名、女21名)。定向计划不分配到具体高校,同时面向省内外高校符合选调条件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学专业毕业生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所任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学生会、团总支(团委)成员,学生党支部成员,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生社团负责人;

    5、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缓考的不得超过两门),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本科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二等奖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者“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7、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671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8371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071以后出生);

    8、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推荐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报名,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报考申请,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任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院系党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向高校党委推荐。

    高校党委组织部对院系党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高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高校党委组织部组织推荐人选填写《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汇总填写《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4),并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省内高校报送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推荐人选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加注高校名称、考生姓名);电子材料包括《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名称为“××大学推荐人选名册”)、《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Word格式,名称为“××大学××院系××考生)。

    省外高校报送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一式四份)、推荐人选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加注高校名称、考生姓名),报考定向选调生的还须报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电子材料包括《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名称为“××大学推荐人选名册”)、《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Word格式,名称为“××大学××院系××考生)。

    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省内高校须于312前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省外高校须于38前将书面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收件人: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电话:0551-2609436,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邮编:230001),将电子材料直接发送电子邮箱(zzbgwyc@163.com)。

    各高校报送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在选调过程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的相应资格。凡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全、手续不完备、格式不规范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范围和条件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笔试人选须按规定向省人事考试院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省内高校的报考人员由所在高校统一代收代缴,省外高校的报考人员通过邮政汇款方式缴纳,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书面提出免缴考务费用申请,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确认。

    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拟于4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下达选调计划的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面试人选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缴费方式与笔试相同,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三)考察体检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下达选调计划的1: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察与体检人选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各高校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考察对象到当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四)公示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为选调人选的,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所在高校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由于考察、体检、公示等原因出现选调计划缺额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分配录用

    省委组织部综合考虑选调生生源地、个人意愿及各地需求情况等因素,研究制定选调生分配方案。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分配方案办理派遣手续。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选调生资格。

    选调生分配后,由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生资格和公务员录用。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电话:0551-2609436

    附件:1、省外重点高校名单

          2、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申请表填报指南

          3、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4、安徽省2010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25

 


附件=>2010年选调生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