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2010〕58号文件精神,2011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的在职教师。同时,申报“人才基金项目”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限额
“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各学院限报3项,并要求排序上报。
三、项目资助经费
人文社科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
四、申报程序
1、按照“人才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和条件,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择优推荐。
2、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从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ahjyrs.ahedu.gov.cn)。申请书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0年6月18日前将《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本)、申请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和由学院填写的《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份(含电子版本,excel格式)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