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2〕48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项目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九日
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