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第一季度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费用时间:
1、2012年1月至3月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2、2011年全年的门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
二、需提供材料: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
2、本人当年的参保凭证(由校医院集中办理);
3、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
4、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市镜湖区医保中心、新农合报销后的理赔单据原件或复印件;治疗发票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安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请符合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政策的学生于2012年3月 31日前将申请材料送交校医院医管办(赭山校区)。
注:1、参保学生因疾病治疗所产生的个人自费部分不能申报;
2、因住院或门诊慢性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经镜湖区医保中心报销并取得报销分割单后,方可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
校 医 院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