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及《关于开展本科生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12〕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历社学院本科生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范围:二至四年级本科生。
三、评审名额及金额:共13人,金额每人2000元。
四、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国家的教育和建设事业作贡献;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011-2012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4、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2011—2012学年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业成绩名次位于测评范围的前5%且须获得校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班级推荐阶段(2012年10月29日—11月16日)
1、宣传发动。各班级组织学生学习《安徽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介绍朱敬文教育基金会的情况,宣传朱敬文奖助学金“为国储才、自助助人”的设立宗旨,使学生明确评定的目的、意义、标准和程序(见图书馆网站“敬文园地”栏目)。
2、班级评议。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依据2011-2012学年综合测评、评优评先结果及必修课平均成绩,对照《评审办法(修订)》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评议推荐(每班限推2名),确定初步名单后张榜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者,由被推荐学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三份,不贴纸质照片,一律使用电子照片打印,以便装订。
(二)学院初评阶段(2012年11月16日—11月30日)
3、学院推荐。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同意推荐的由学院院长在《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在学院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于2012年11月30日(周五)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时由被推荐学生和辅导员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学院网络审批手续。报送材料时须将获得朱敬文奖学金的201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材料一并上报。
(三)校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阶段(2013年1月—3月)
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学校召开表彰大会(2013年3月下旬)
学校邀请朱敬文教育基金会代表来校参加表彰大会,并颁发奖学金。
六、评审要求
(一)朱敬文奖学金评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各班级务必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三)各班级要大力宣传朱敬文奖学金设立的宗旨,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奋发进取,推动校风学风建设。
附:1、本科生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评审限额一览表
2、学院上报材料清单
3、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评选学习成绩测评一览表
4、本科生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统计表
5、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
6、曾获得朱敬文奖助学金的201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
7、朱敬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本科生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评审限额一览表.xls
附件2:学院上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3: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评选学习成绩测评一览表.xls
附件4:本科生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5:2012年朱敬文奖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doc
附件6:曾获得朱敬文奖助学金的201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xls
附件7:朱敬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