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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10-08   点击量: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2〕64号




关于做好2012级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 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字〔2011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级学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1179日。拟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将转专业申请表集中交至申请转入学院。

考核时间:111718日。1117日完成笔试工作,1118日完成面试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总数不得少于七人。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考核工作。

(二)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转专业考核办法,对报名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及录取原则等均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其中,考核重点应放在学生专业基础素质及专业特长上,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

(三)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能力,确定本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原则上,各专业转入人数应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30%以内。

(四)各学院在1011日前将转专业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和考核办法(内容须包括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咨询电话和联系人、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工作程序和录取原则)等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各学院的考核办法由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1017日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联系人:陈琪,电话:5910075

(五)各学院应积极、主动做好有关校内转专业考核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有关政策、通知应及时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学生。同时,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做好学生的咨询接待和报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内转专业考核机制打破了高考“一考定终身”的束缚,给学生提供了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是学校培养复合型、交叉型、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学院应依照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本次考核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同时,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也应提高自我要求,廉洁自律,确保考核工作依照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原则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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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教务处 发文日期:201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