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和数量
(一)选拔对象
1.应届毕业生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省外重点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省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无户籍和生源限制。
2.服务基层人员
由安徽省统一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安徽省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安徽省教育厅组织招聘的“特岗教师”、安徽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招募的“西部志愿者”等项目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数量
计划选拔610名,其中面向应届毕业生选拔400名,面向服务基层人员选拔2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3.能如期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学习成绩优秀,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校级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急需专业职位的毕业生符合上述第1、2、3、5、6项条件即可报考。
(二)服务基层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在参加项目前获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了就业报到证。
3.目前在岗(未入事业编和行政编),其中“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满2年以上,“特岗教师”服务年限满3年以上(均截至2013年9月30日)。
4.工作表现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比应届毕业生相应放宽3岁。
6.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动员部署、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分配等步骤。
(一)职位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规范、完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服务基层人员的资格审查,省内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负责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3月22日16:00前结束资格初审工作,3月22日18:00前结束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3月27日9:00-16:00进行因招考职位取消而改报其他职位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生选拔过程,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3月22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2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截止后,省委组织部对各职位报考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普通专业职位的开考比例(职位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急需专业职位及研究生学历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者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招考计划。取消和核减的职位招考计划一般调整到急需专业及研究生学历等职位上。取消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上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然后于4月12日至4月14日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4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30 申论A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16个省辖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主选择笔试地点。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3.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省委组织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的规定比例(职位面试人选与招考计划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考计划为6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计划为4-5人的按10人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计划为3人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资格条件相同、因招考人数较多而拆分成两个以上的有关职位划定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不足时通过调剂从有关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安徽先锋网面向社会公布。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服务基层人员经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按照规定式样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省委大院北楼一楼,电话:0551-62609726,邮编:230001)复审,服务基层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6日9:00至5月8日16:00。各资格审查单位按照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要求,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和信息,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等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用(70元/人),已经审核确认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应急处置等能力。
面试定于5月18日-19日在合肥市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省委组织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的规定比例(职位考察人选与招考计划的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选。急需专业职位按1.4: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普通专业职位按1.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一律从考察人选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与资格审查工作分工范围相同,分别由各市委组织部、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负责,并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规范、完整。
(七)公示和分配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选调生有关政策进行分配。
选调生原则上分配到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单位工作,博士研究生根据专业特长分配到县(市、区)直综合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培养锻炼。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分配方案派遣到市委组织部报到;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分配方案派遣到市委组织部报到,或者先派遣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再改派到市委组织部报到;服务基层人员按照分配方案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到。拒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取消其选调生录用资格。
附件:安徽省2013年选拔选调生招考职位表及院校分类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