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社会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普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修订)》(校研字〔2007〕14号)、《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3〕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达线情况和专业点持续发展需要,现制订如下复试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确定各复试组成员以及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工作的组织安排,院党委书记为纪检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学位点成立由学位点负责人为组长,全体在岗导师为成员的专业复试与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各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的考核与拟录取工作。
二、调剂工作
(一)学术型硕士调剂主要在一志原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中内部调剂,少量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生源;专业学位硕士调剂遵循考生报考专业或以前所学专业与我院接受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为保证专业结构的完整和学科可持续发展,达线生源少的专业优先调剂。
三、复试工作
(一)学术型硕士:采用差额复试,依据达线生源和招生计划数的1:1.2—1:1.5确定。
(二)专业学位硕士:采用差额复试,依据达线生源和招生计划数的1:1.2—1:1.5确定。
(三)复试在领导组的领导监督下,各专业按照学校公布的2013年硕士招生简章认真组织笔试(制卷、监考、阅卷)、面试。
四、录取工作
(一)原则上,每位正高职指导教师新招研究生不超过3人,副高职指导教师新招研究生不超过2人,第一次指导的教师不超过1人。跨专业指导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指定。
(二)依照学校规定,为鼓励一志愿生源数量和质量,优先考虑一志愿考生,学术型硕士统考专业(历史学)依照初试60%、复试40%计算总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志愿、二志愿拟录取名单。
社会学、社会保障一志愿达线考生依照初试60%、复试40%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志愿考生依据初试40%、复试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专业学位硕士除推免生为公费外其他均为自费,一志愿达线考生依据初试60%、复试40%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志愿考生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录取要求
(一)积极完成招生计划。
(二)认真组织,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公开,严格程序。
(三)每个专业应指定1名复试秘书,需要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严守秘密。
(四)严守纪律,谨言慎行,细致工作,强化责任,认真履行相关工作手续和工作要求。
(五)复试录取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处理。
六、日程安排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在4月12-14日按照我校研究生学院(http://yjs.ahnu.edu.cn/html/3725.html)复试通知完成学校报到、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和体检。
(二)专业课复试安排
专业
|
笔试
|
专业
|
面试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中国古代史
|
4月15号上午8:30—11:30
|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教学楼1号楼2010401
|
中国古代史
|
4月16号上午
8:00
|
花津校区
历史与社会学院
4楼会议室
|
专门史
历史文献学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
专门史
历史文献学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
4月15号下午
14:30
|
花津校区
历史与社会学院4楼会议室
|
中国近现代史
|
中国近现代史
|
4月16号上午
8:00
|
花津校区
历史与社会学院2楼会议室
|
世界史
|
世界史
|
花津校区
历史与社会学院5楼世界史教研室
|
学科教学(历史)
|
学科教学
(历史)
|
4月16号下午
14:30
|
花津校区
历史与社会学院2楼会议室
|
社会保障
|
4月15号上午8:30—11:30
|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教学楼1号楼2010403
|
社会保障
|
4月16号上午
8:00
|
花津校区
历史与社会学院5楼社会学教研室
|
社会学
|
社会学
|
4月16号上午
9:30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
|
4月16号下午
14:30
|
花津校区
历史与社会学院4楼会议室
|
(三)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加试
专业课加试
|
时间
|
地点
|
4月15号下午
14:00-17:00
|
花津校区5号楼历史与社会学院研究生教室
|
(四)调档函、签定协议书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所有考生报到、笔试、面试、领取调档函、签订协议书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和其它需要的证件。
七、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历史与社会学院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