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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核对教职工增加薪级工资及提租补贴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4-09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凡201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在2012年,薪级工资未因职务或职称等变化而发生变动的教职工,2013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正常增加的薪级工资从4月份工资中兑现,并补发20131-3月份薪级工资增加额。

20134月起,提租补贴计发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到3%

请通知本单位教职工核对4月份工资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

咨询电话:5910067

 

 

人 事 处

0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