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建功立业,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特岗计划”工作。此项目政策力度大,是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个政府重点扶持的基层就业项目。入选者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工资标准和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若愿意留任的,可以办理入编和正式聘用手续。
二、广泛动员
要及时将“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程序与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待遇宣传到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并认真做好符合报考条件毕业生地动员、报名和指导工作。
三、提醒节点
1、网上报名。提醒毕业生登录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因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编号暂未公布,提醒学生在网上报名时,毕业证书编号和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栏填写“暂未取得”或“暂无”。
2、资格审查。提醒毕业生于6月19日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虽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可在6月21日12:00-18: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3、打印准考证。提醒毕业生于6月26日8:00至6月28日18:00直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做好服务
请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特岗计划”工作,认真做好报考毕业生的现场咨询、跟踪、培训等服务工作。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和教师对报名人员开展专题辅导和培训。
附: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