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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选聘辅导员助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9-23   点击量:

为加强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生实践渠道,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选聘若干名优秀硕士研究生及四年级本科生担任学院辅导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选拔对象

从学院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中选聘

二、报名时间

2013923——925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下载填写附件《辅导员助理报名登记表》,于92517:00前交到学院党委秘书办公室,联系人:胡婷,联系电话:0553-5910603

四、选拔条件

1、研究生选拔条件:

1)二年级硕士生中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硕士期间担任过班级、院级或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其他年级特别突出的亦可参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关系,保证有充足时间从事辅导员助理工作,目前已经签约就业的学生优先。

 2、本科生选拔条件:

1)本科毕业班以专业或行政班为单位设1-2名辅导员助理。

2)对象为三四年级的本科生,工作时间有保障,已就业或保送研究生的同学优先。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任期及考核

1、辅导员助理聘期为半年,每三个月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考核一次,对于在任职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及考核不合格的,要予以解聘。

2、对聘任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制作、发放聘书。

 

特此通知。

 

附件:辅导员助理报名登记表

 

                                                   历史与社会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

 

 辅导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