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假期好!
最近,安徽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的通知,具体文件见“安徽高教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各种申报表格也将于7月16日挂在“安徽高教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注意解读文件,对照条件,下载相关申报表,按照要求积极申报。我校规定上报截止日期为7月31日前。
现将有关本科教学各类项目类别简介如下,并将与本科教学有关的文件内容全文公布于下。
本科教学项目申报具体类别(其中2、3为个人申报类别):
1. 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由学院组织申报)。
2.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全省支持建设200项,我校可申报20余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个。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同时通过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鼓励各位老师个人对照条件申报)
3.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教学成果奖和成果推广项目全省共资助200项,全省经费总额为300万元,每个项目平均1.5万元。我校可申报教学成果奖8项,可申报教学成果推广项目4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分别填写《安徽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或《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安徽省教学成果奖及推广项目亦需同时通过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鼓励各位老师个人对照条件申报)
4.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由学院组织申报。
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第一类: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
——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
一、建设目标
鼓励高校停招、停办一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业率低的专业;改造一批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传统专业;鼓励高校增设支撑我省重大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进一步引导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内涵建设,构建布局合理、优势与特色鲜明、能服务和支撑我省重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二、建设内容
1.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
鼓励并支持高校根据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的办学实际,改造传统专业,鼓励高校设置尚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新专业,重点支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撑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建设。
2.停招停办专业
按照新修订的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专业预警、退出机制,落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高校停招、停办一批就业率低、布点较多、生源不足、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支持本科高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数为89个,资助额度为100万元/个。对高校停招停办就业率低、布点较多、生源不足、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进行奖励,经学校申报、教育厅审批后予以资助,资助额度为20万元/个,资助总额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能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对优化我省学科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条件保障到位,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是近五年新增或改造的专业,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2.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各高校需根据现设自身专业建设、专业改造和专业发展需要,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申请书》。其中,“211工程”大学每校申报限额8个,其他冠名“大学”的本科高校,每校申报限额为6个;其他省属本科高校申报限额为4个。民办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个。
各高校根据近五年专业停招、停办情况,据实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停招停办专业申报分析表》。教育厅、财政厅确认后给予相应奖励。高职院校的停招、停办专业按一定的比例予以奖励。
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
——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
一、建设目标
通过资助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引导和支持高校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者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积累优质教学资源,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表彰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以研究成果推进教育创新,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机制的确立。
二、建设内容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面向全省各层次和类型的高等教育,遴选一批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的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引导高校管理者、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者科学研判教育发展形势,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对高校顶层设计、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标准、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针对高校联盟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自身建设需要,重点扶持联盟高校间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跨校、跨区、跨专业联合开展资源共建共享、专业评估与认证、学分互认、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
2.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面向全省各层次和类型的高等教育,遴选一批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遴选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借鉴和推广价值、省内外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的优秀教学成果推广项目予以资助。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支持建设200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个。安徽省教学成果奖按特等、一等和二等奖的不同等级奖励,教学成果奖和成果推广项目共资助200项,经费总额为3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校。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4.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
1.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条件:
(1)申请学校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校。
(2)申报教学成果奖励,应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原则上应从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中择优推荐。
(3)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2.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学校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校。
(2)项目应已达到业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备一定的持续发展和推广的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
(3)申报项目获得省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已经产生重大示范效应。
(4)项目有教学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支撑,相关研究成果已经直接应用到教育教学改革具体领域。
(5)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
五、申报限额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校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1‰(按照本科生数的比例,我校可申报20余项)。
高校合作联盟、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合作和教学改革需要推荐申报,不超过3项。
设立若干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委托有关高校组织实施。申报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原则上以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秘书长单位高校或者赛事组织高校牵头申报。申报材料为该项赛事的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赛事规划、经费预算等。
根据需要,设立若干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项目,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
2.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
教学成果奖,“211工程”大学每校限报12项,其他冠名“大学”的高校每校限报8项,应用型示范本科院校每校限报5项,其余的本科院校每校限报4项,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每校限报4项,省级示范高职每校限报3项,独立学院和其他高职院校每校限报2项。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由学校领导牵头申报反映学校整体水平的综合性教学成果,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且全省同类项目单独分组评审。
教学成果推广项目,“211工程”大学每校限报5项,其他冠名“大学”的高校每校限报4项,其余的本科院校每校限报2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项。
3.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推广项目不得超过3项(最多主持1项);参加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或成果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4.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安徽省教学成果奖及推广项目需同时通过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