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现将2014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 旦:2014年1月1日放假1天。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 4月7日(星期一)补休。
三、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四、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2014年我校节假日安排(除寒暑假外)原则上以国务院通知为准。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要安排好节假日调课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