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首次办理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及异地安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1   点击量:

学校近期参加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要办理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及异地安置的教职工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门诊慢性病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好《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到市属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性病鉴定。专科疾病需到相应专科医院。即精神疾病只能到四院和弋矶山医院鉴定,传染性疾病只能到弋矶山医院和三院鉴定,结核病只能到市红十字医院和弋矶山医院鉴定。鉴定需由医院相关科室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字,再由医院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一年内连续就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门诊或住院病历)。部分病种除外。

(三)相应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检查、化验报告单须有出具单位盖章)。

(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1寸近照。

二、异地安置申请材料(仅限退休人员,在职人员不予办理)

(一)填写《芜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

(二)安置地派出所出具的已居住1年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暂住证)。如户口已迁至安置地,只需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与芜湖市医保中心商定,申请人于2015424日以前将以上材料交到各单位,由单位派专人于20154259时至11时送至校医院三楼会议室,市医保中心集中受理。

2015424以后,单位不再受理任何医保材料。申请人按芜湖市医保规定,去市医保中心自行办理。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5年3月30

 

 

 

: 芜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doc 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doc 芜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