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障职工计税收入利益最大化,根据学校安排,本周将对年终津贴、(扣)养老保险金所得税计税方案进行自主选择;请您将自己设计的、经本人签名确认的所得税计税方案分配表于2018年1月26日上午11:00前报院办秦军老师,QQ:2623726843,电话:5910603,13805533113)汇总后报学校财务处,考虑到雨雪天气及部分老师在外地因素,也可选择手机短信或QQ注明方式留下凭证,下学期开学仍需补签。为保证年终津贴及时发放,无论教职工选择哪种计税方案,均需在规定时间现场签字报送或短信、QQ注明,在规定时间不予回复的老师将按一次性扣除计税方案处理,请予以理解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历史与社会学院
2018年1月24日
附:填表说明
1、 计税临界点分别为总数18000元和54000元,超过税率分别为10%和20%;10万以上25%。
2、 年终一次性发放金额尽量取最大值,平均到每个月发放尽量取计税的最小值。
3、养老金选择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在2、3、4、5月分摊扣除;
4、 提租补贴从2017年3月开始计税,第13个月工资不计税.
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