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编辑:郭忠尧 预审:宫超 终审:廖仲明 发布日期:2026-05-18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67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历史学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历史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学校党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15212231539预约;

(二)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文典楼历史学院B201门口

四)电子信箱:xclsxy2026@163.com

(五)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8855300986(只接收短信)

(六)信访举报平台: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陆信访举报平台。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64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安徽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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